最近在弄一个公众号,发现刚刚参加工作,做网络编辑的噩梦又出现了。
记得第一份工作是在某报下面的报网做编辑,主要工作就是「复制」、「粘贴」各种新闻,而每天要面对的,就是多媒体编辑器。
作为一家偏互联网的团队,在当时的标准配置是这么三组:
- 编辑组
- 开发组
- 美工组
而三组之间吵架的核心往往就是:
- 谁应该切图? —— 美工 vs 开发
- 编辑应该会代码吗? —— 编辑 vs 开发
在当时的编辑们看来:
任何涉及到乱七八糟的非读者阅读的内容的代码类的东西,都应该是开发组做的!
因为编辑是对内容和文字负责的!
所以,我们一直在要求开发组把开源的多媒体编辑器,改造的像微软的 word 一样智能。
可惜的是,这个愿望一直到前两年该网倒闭,好像也没有实现。
现在的微信、知乎、头条等等倒是都开发出了相对智能的编辑器,而且还养活了一堆类似于秀米之类的周边,专门做编辑器。但是回头来看,这些所见即所得的编辑器,有的时候限制也很多,其实,还是能够自己会一些代码,可能更方便些吧。
人总是这么纠结。
留言
2018年1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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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阿彌陀佛往生西方極樂世界 登入帳密有因緣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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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要成功 悉怛多缽怛囉 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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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陀教育(478) (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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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粒子 天使粒子
佛陀教育(478) (佛法) 隱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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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帳(zyblogger1234buddhaimplicit@gmail.com)密 (aug814jan108bi)有因緣果報
抱歉,位于 zyblogger1234buddhaimplicit.blogspot.com 的博客已删除。该地址不可用于新博客。
希望千秋萬世可以有人幫 忙登入 我仍永不婚
) 括弧內的這些帳密人不要再留言到別人網誌了
不留言到 別人網誌 留言版 相簿 影音 信箱....etc.
使出的手段是括弧內這些我不想要整合成OpenID
=> 再另外想辦法申請設一個 "新的犧牲型帳號" 才可弄成OpenID
悄悄話 隱藏 私密留言....
頂讓:(YAHOO EMAIL)
sjqw233ws2a (帳號)
pop918jar205 或者是aug814jan105 (密碼)
哈佛大學
Harvard
Harvard Wreath.svg
Feb 6, 2020
不論是愉快的離職還是不愉快的離職,有些員工會在離開公司時,因著報復的心理或是無心的失誤,把自己的帳號刪除。不論是有心、無心,刪除公司的帳號都有可能會觸法。不要小看這些電子資訊,因為員工帳號裡的連絡人、商業資訊和公司資料都是公司寶貴的資產,有可能可以為公司帶來大量的商機和利益。所以刪除這些資料是可能要賠錢或是付上法律的責任的。
實際案例
在台灣的新聞案例上,不難找到過往發生的例子:「2個像女兒般的員工 遭控離職前〖刪資料〗」。這兩位同學在臨走之前把公司的資料都刪個精光,最後遭到公司提告並求償 300 萬元。
另外,「不爽被女總責罵 幹部離職前逆襲刪光電腦資料吃官司」這則也有提到,一位工廠的財務部長,因為和總經理鬧的不愉快,在臨走前把電腦裡的重要資料刪除。也吃上了官司。
因為這些資料其實都是公司並非個人的,所以個人的故意刪除,如果給公司帶來了損失,都是違法的。
法律責任
離職員工任意刪除公司的資料有可能需負民法和刑法的責任。
根據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離職員工若是故意或是過失,在離職時刪除了公司的資料,侵害了公司的權益,並導致了公司損害或是有可能性的利益損失的話,極有可能需要付出賠償責任。
根據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事前預防
雖然法律上有規定不可以刪除他人或公司的電腦資料,但是不一定每間公司都可以像以上的新聞案例一樣及時地抓到離職人員的不法行為。如果公司沒有察覺到信件被刪除,或是在過了六個月的追訴期後才發現這個問題的話,很可能無法彌補公司的損失了。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