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班,似乎听到谁说了一嘴“过年不就是过三十儿么?”。的确,小时候的记忆里确实“年”就等于“三十儿”。年前漫长的等待,就是为了三十儿中午的一顿火锅,过年的高潮就在三十儿晚上的春晚,还有外面振聋发聩的鞭炮声。
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三十儿是漫长且兴奋的。早上七八点钟起床,帮着大人洗碗刷盘子上供;赶在中午十二点之前要把春联和大大小小的“福”字贴好,同时院子里还要响起鞭炮声;晚上可以破天荒的“晚睡”,看四个小时的春晚;然后用扑克牌“破月”……,整整一天的活动都是打破常规的,而且大都是一年一度的,那是的心里总是荡漾着狂欢的喜悦。
但今天还在上班的我,如果不是日历的提醒,根本没有过年的感觉。“年”的价值等同于“七天假期”而已。三十儿的氛围早已淡漠,可能是因为小时候那种出轨的狂欢在现在看来已经过于平常了吧。身处其中和回头看,感觉是不一样的。突然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那个曾经在月下舞叉的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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